≡ 请wanghj先生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 ≡ |
尊敬的wanghj先生, 您好! 非常感谢您对《方丹律案管理系统》的关注!我们已经收到您对《方丹律案管理系统 V2.05》的试用申请。但是您所留下的联系邮箱是haijunwww@hotmail.com,我方经过多次尝试,均未能与您联系成功,后来确定为邮箱名不正确。 为了更好的帮助您试用《方丹律案管理系统 V2.05》,请提供一些更为详细准确的联络信息,如:详细的邮寄地址 和/或 您的联络电话 等。我们会尽快和您沟通,并酌情安排上门服务 或者邮寄试用版安装光盘。 我们的联系电话是:025-84650800 联系邮箱是:sales@fangdansoft.com 期待着您的答复! 谢谢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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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IT呆子 时间:2007-04-29 11:04 |
≡ 黄金五月 火热促销活动正式启动 ≡ |
黄金五月 火热促销活动正式启动 为迎接“五一国际劳动节”,并促进《方丹律案管理系统》的推广,我司现正式启动“黄金五月 火热促销”活动;以便让更多的律师朋友能够尽早体验到《方丹律案管理系统》所带来的高效、智能、便捷的全新工作体验,从繁重的日常工作中获得解脱! 活动详情如下:促销内容: 1. 活动期间:2007年5月1日~2007年5月31日; 2. 促销内容: a. 凡活动期间申请试用的客户,均可获得1-3个月超长软件试用期; b. 活动期间所提供的试用版为全功能版本,用户可以不受任何功能限制,完整试用系统所提供的各项功能; c. 活动期间申请网络版试用的客户,我司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安装、调试和软件使用培训,您将获得和正式版客户同样的超值贴心服务; d. 活动期间签约购买的客户,根据软件版本,可享受最高八折的优惠价格! e. 凡在此期间签约购买者,均可获得我公司准备的精美礼品一份(数量有限,送完为止) 3. 试用版申请及正式版定购办法: a. 您可以跳转至试用下载,填写试用版申请表;我司工作人员会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,为您安排试用事宜。填表时,请尽量留下详细信息,并仔细检查邮寄地址、电子信箱等联络办法,以免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; b. 您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我们:025-84650800 025-84650801 025-84650802 c. 您还可以给我们的销售信箱发送邮件:sales@fangdansoft.com 我们热切地期待着您的访问,并诚挚地希望《方丹律案管理系统》能够让您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、如虎添翼! 南京方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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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IT呆子 时间:2007-04-23 17:02 |
≡ 请顾瑜先生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 ≡ |
尊敬的顾瑜先生, 您好! 非常感谢您对《方丹律案管理系统》的关注!我们已经收到您对《方丹律案管理系统 V2.05》的试用申请。但是您所留下的联系邮箱是dannyway925@hotmail.com,我方经过多次尝试,均未能与您联系成功,后来确定为邮箱名不正确。 为了更好的帮助您试用《方丹律案管理系统 V2.05》,请提供一些更为详细准确的联络信息,如:详细的邮寄地址 和/或 您的联络电话 等。我们会尽快和您沟通,并酌情安排上门服务 或者邮寄试用版安装光盘。 我们的联系电话是:025-84650800 联系邮箱是:sales@fangdansoft.com 期待着您的答复! 谢谢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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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IT呆子 时间:2007-04-20 17:03 |
≡ ★★★论坛总版规★★★ --- 会员必读! ≡ |
***********论坛总版规*********** 会员必读 一、 总则 (一)本论坛是一个对方丹律案管理系统的交流为主,以IT技术学习内容为辅的综合性论坛。 (二)本论坛无偿为广大会员提供交流的场所,区内所有资料文件及下载连接均是网友从互联网搜集而来,仅供业余爱好研究,不作商业用途,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纠纷与论坛无关。 (三)本论坛实行会员等级和积分制,对此本论坛有最终解释权。 (四)本论坛对帖子有严格的要求,对于不符合要求的,本论坛有权利作出任何处理。 (五)本论坛中的各版块可以独立制定该版块的版规,但各分区版规不得与总版规发生冲突,如有冲突,以总版规为准。 (六)本规定一经颁布,必须严格执行。 二、 注册规定和升级条件 (一)会员可以自由申请ID(用户名)。 (二)一个会员鼓励只使用一个ID(用户名)。 (三)会员依据发贴数而升级。 三、 会员权利与义务 (一)基本权利: 1、论坛有义务认真保护会员的注册资料,不得将会员的注册资料丢失、损毁、泄露或挪做他用。 2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论坛规定条件下享有公开发表言论权利,并在正常情况下享有对自己言论的修改权。 3、享有奖励与惩罚的知情权、申诉权。 4、各级别会员在同等基本权利的基础上享有论坛给予的相应权限。 5、会员有权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。 6、按论坛规则对论坛及版面管理人员进行监督、投诉。 (二)基本义务: 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互联网有关规定。 2、遵守论坛规则及本版版规,不发表与论坛宗旨与本版宗旨相悖之言论。 3、会员有义务爱护本论坛,不得干扰管理人员的正常管理,不得妨碍论坛的正常运行 4、遵守网络文明,不发表对他人构成侵犯名誉权及伤害的言论。 5、监督会员及版主违反论坛规定的行为并及时举报。 6、宣传本站。 四、 发贴规定 (一)严禁在本论坛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 1、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 2、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 3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 4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 5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 6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 7、散布赌博、凶杀、暴力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 8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 9、含有当地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 10、不容许出现任何色情的东西,性感一点无所谓!我们支持鼓励健康贴图!!! 11、禁止恶意灌水、乱发广告,禁止发一些不良主题! 注:一经发现恶意行为,永久禁封IP地址段! (二)下列情况的主题贴,版主有权利进行删除。 1、内容虚假的。 2、使用攻击性语言引发争吵的。 3、无实质性内容的。 4、广告性质的。 5、帖主本人要求删除的。 6、在整个论坛内重复发帖的。 7、使用灌水工具的。 8、有针对性地指名批评某单位或个人的。 9、违反论坛其他规则的。 10、主题内容含有歧义,容易引起他人误会、反感的。注:被删除主题(内容),不做恢复处理! (三)与论坛栏目内容无关的帖子,版主有权转移到其他相应栏目。 (四)以下帖子,版主有权对文章标题或内容进行更改。 1.文章标题与内容不相符合的。 2.文章标题易引起争议的。 3.标题过长,容易引起浏览错误的。 4.会员发贴时操作错误可以修改的。 五、 回贴规定 (一)文明、健康、符合情理。 (二)下列情况的回帖版主有权删除或限制回复。 1、带有人身攻击的。 2、涉及个人隐私的。 3、恶意灌水的。 4、版主认为有争议的。 5、与帖子主题毫无关联、无明确意义的。 6、违反各个分版规定的。 六、 奖罚规定 (一)奖励 1、发一个主题获得2威望,回复1次获得1威望,由系统自动作业。 2、管理员、总版主、版主可以视帖子内容、质量在版规范围内设置精华贴或直接予以奖励。 帖子加分的基本原则: a。图的质量和数量。 b。内容是否围绕同一主题。 c。题目是否一目了然,是否如实反映帖子内容,是否指出图的数量,是否指明是否原创或转贴。 d。是否图文并茂。 e。连续长图、套图强行分开单发者,因为破坏了原图的连续性,优美性,也给读者欣赏带来了不便,原则上不再予以加分。 f。读者人气的多少,和回帖的踊跃程度。 3、论坛会不定期的组织各类有奖活动,会员可以依据活动要求参与,获奖者会获得奖励。 (二)处罚 1、下列情况,给予扣分(降级处理): 1)因违反规定帖子被删除的。 2)不服从版主管理的。 2、下列情况,给予禁言,严重的,封IP地址、取消论坛ID: 1)在非灌水区大量灌水、刷屏的。 2)进行人身攻击、漫骂、侮辱他人的。 3)不服从管理,引起争吵,纠缠不休的。 4)发布广告的。 5)发布推广病毒、破坏工具、网站链接地址的。 6)多次违反版规,屡教不改的。 七、用户建议及投诉 1、会员有建议或意见可以到★新手指南&意见建议★发表看法。 2、会员之间发生纠纷可以以短消息方式向版主投诉。 3、对版主的投诉以短消息方式向分类版主、总版主或管理员提出为主。 4、分类版主、总版主或管理员接到投诉后应及时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者本人和该版版主。总版主或管理员的处理为最终处理。 八、版主工作 (一)基本守则: 1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论坛形象; 2、以疏导为主,慎用权力,耐心解答网友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,虚心接受批评,严禁版主使用攻击、谩骂及挑斗性语言; 3、遇见超出版主管理权限问题时,应及时向在线的管理员报告; 4、遵守纪律,不得公开站务秘密,不得将管理密码泄露他人。 5、按版规论坛事务,删除帖子就有理由。特殊情况下,有权先做出处理,后解释原因。 6、积极引导网友文明发言,提高论坛管理水平。 7、版主之间团结一致,以大局为重,意见分歧时互相沟通,少数服从多数。 8、发布的与版务管理无关的帖子及回贴时,身份等同于普通网友。 9、版主违反版规的,从重处理,情节严重者撤销版主职务直至注销其ID。 (二)操作守则: 1、对于好帖子,有权在职权范围内加精、置顶和加积分. 2、违规帖及回复,有权修改及删除处理,原则上无需另作说明。 3、转移及或封闭帖子时,应在转移或封帖时回复说明原因,并及时通知会员本人。 4、对于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的会员,版主有权利作出各种惩罚。 (三)录用原则: 1、做事符合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热爱论坛。 2、注册时间超过15天且大量发贴者优先。 3、在本论坛内无违规史,无恶意灌水。 4、积极进取,不断提高自己水平者优先。 5、得到多个版主或较高级别会员的支持者优先。 6、确实有突出才能优先。 (四)免职规则: 1、未经请假,及无特殊理由连续10天无管理记录。 2、连续两个月被评为最差管理人员。 3、滥用版主权限,为自己、自己的化名、朋友乱加分者。 4。泄漏论坛机密,透露会员的IP及其它资料。 5、结党营私,乱组有损论坛的小团体。 6、多次被会员投诉且不积极改正。 7、遇到违规行为装聋做哑视若不见。 九、附则 (一)本规则中未作规定的情况,由版主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。 (二)本论坛可对本规则不定期修改和发布。 (三)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本论坛。 (四)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,与共创网络家园论坛、建站人立场无关。 (五)希望大家多发好帖!谢谢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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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IT呆子 时间:2007-02-10 00:28 |

